2012年1月15日 星期日

這篇其實是隔天早上寫的...

這裡雖然寫1/15,可是我是現在(1/16早上)才開始寫的。那就先來紀錄一下昨天發生了什麼事吧:早上起床,禱告,讀經班,讀韓文,吃早餐,打電話給Hoda(花了七塊五毛!太貴了吧?),洗澡,去上班,六點直接去OHill和大陸女生吃晚飯,還帶了好多食物回來。回來後,混了一下(其中還接受了Zeba的魚排和義大利麵),倒頭就昏睡了將近三個小時。快十一點時起床,馬上開始幫弟弟改essay。說到改essay,那個大陸女生又寄了篇東西給我要我改,唉。為什麼我老是在改別人的文章呢?後來,改完之後,弟弟第一次在deadline前五分鐘“就“把application交進去了。半夜,弟弟打電話給我,我們漫不經心的聊了很久,可是後來我跟媽媽和荃荃講到最後雙方都被搞得很不高興。為什麼?還不是又是聊到“宗教“。我真的搞不懂,去學阿拉伯文一年又不是什麼壞事。我有殺人搶劫嗎?未婚懷孕?吸毒上癮?哈,不過爸爸還真認為宗教是一種毒品。可是我問你,有哪一種毒品會讓你更孝順父母,更寬待他人,更認真地對待人生,並時時刻刻地想著如何變成一個更好的人,做更多的好事?荃荃說我去讀阿拉伯文是一個自私的決定。我問他難道追逐自己的夢想就一定要被說成自私嗎?我就一定要做他們想要我做的事嗎?我已經是個二十一歲的成人了,我有權利決定我自己的人生!況且,我又不是做什麼壞事。就算你不看宗教這方面,學阿拉伯文對我將來肯定是有好處的。可是,荃荃說我過度迷信,讓爸爸媽媽傷心難過,這也叫做自私。我問他迷信的定義是什麼?迷信就是毫無根據的相信!而我相信任何事都是有根據的!他問我有什麼樣的根據,我列舉了幾個可蘭經的奇蹟給他聽,他聽完之後敷衍我了一下,就說反正宗教都不是真的。我說我已經不知道要怎麼跟你講,也不知道要怎麼跟爸媽講。我掛上電話後,在網路上跟一個諮詢師聊了四十分鐘。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這樣的情況已經持續了一年多。我一直試著當一個更好的女兒、孫女、姊姊,想要讓他們知道我沒有變成恐怖或極端分子,可是每當他們看到我帶頭巾在禱告,就馬上認為我很極端,很迷信。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做。後了跟諮詢師聊了一下之後,感覺比較好點,可是那時已經將近半夜兩點了。我為了把手機的電用完,玩了一下我之前下載的韓文app。睡著的時候已經快三點了吧?今天原本計畫要禁食,也因為早上沒爬起來而不了了之。反正,這就是昨天發生的事。

今天,我待會兒打算去洗澡,清理一下房間,然後讀點書。今天工作到四點就下班了,可是他工作到五點。老實說我心裡真的很不好受。我還是不知道為什麼我喜歡他,可是我已經決定不再去找理由了。喜歡一個人似乎是不須要理由的... 現在這個社會太強調一個人的美醜,如果喜歡上一個外觀普通的人就會覺得自己很奇怪。我覺得這其實沒什麼奇怪的。人不只是他的外觀,更重要的是內在。而且,我相信這世上沒有真正的醜人。當你欣賞一個人,他的各方面包括外觀都會慢慢開始顯得可愛。

說了那麼多,我還是不知道該如何面對明天就是我們兩個最後一天見面的殘酷事實。有這麼一個可能性,那就是我和他都繼續在書店工作,可是這個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我看,我唯一能夠做的也只有接受一切。這都是makt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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